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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要和他做朋友呢李青铜

巧克梨

小说主角: 季醒 迟念 林一鸣 宋仰星 高文斌 迟兴文 宋仰 冉思琪 温元英 季醒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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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3/1 5:56:37

最新章节:我才不要和他做朋友呢李青铜最新章节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正文完结) 2024-03-01

小说简介:【正文完结,番外在《是心跳砰砰》里,不v,感兴趣的可以去蹲一蹲】下本写:《你来时万籁俱寂》,喜欢可以加个收藏吖~预收:《偷吻甜月亮》预收:《和神明恋爱后》1.年少时,季醒词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他书法写的好,年少便成名,逢年过节对联不用愁。他会唱曲儿,一把折扇一件大褂,人称教职大院郭德纲。平…

内容摘要:出梅结束后,天气闷热难耐,习惯了北方的凉爽,刚来到湿热的南方,季醒词并不适应。从高铁站到教职工小区,一路无言,他对于眼下所到的新环境漠不关心。双耳带着黑sè降噪耳机,微微低头,只顾捧着一本书法史籍看的入迷。不平整的道路上,随处可见坑坑洼洼的小坑,里面蓄满了较为清澈的雨水,随着热风不断吹过,偶的还可见几片绿叶飘在来回水面上打转,随着来往车轮辗过,溅起不少的水珠。两旁栽满香樟树,树形雄伟壮观,枝叶繁茂且秀丽,阳光照射过来,透过浓荫的枝叶,斑驳的光影打在行驶的车上,透进车窗里,光线略显恍惚,时间久了,他揉揉眼,将书本放回书包里。因为mǔ亲温元英的工作调动,季醒词随着她来到遥远较为偏僻的南方小镇,清水溪镇。清水溪镇,所属瓷都景德镇市,依山傍水,环境幽静。映衬瓷都的美誉,清水溪镇里的人们大多以陶瓷制作,陶瓷修复等为主要过活。季醒词本身xìng格和从小学习书法的缘故,他比较喜静,对于清水溪镇这慢生活方式,他还是有点喜欢的。下了出租车,季醒词大概环顾了下周边的环境,以及眼前这个他要生活至少三年的教职工小区。小区整体比较老旧,外围楼房墙皮脱落大半,几乎每家还保留着以往的透光稍弱得蓝sè玻璃,但环境很好,从外往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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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书友
焰火的书就是后台主要监控的对象,但是我要说看的就是爽。。。爽。。。。爽。。。。。。
匿名书友
开篇就莫名其妙的。
主角去继承遗产,那个所谓的律师朋友那么激动干什么?
他的律师牌照是怎么拿到的?
匿名书友
毒点频发,卷入枪击现场受伤,事后醒来居然是逃回家????正常人不是等医生救命吗??回家昏倒,警察破门而入,怀疑嫌犯,主角装B怼警察,让警察带去医院,最后进警察局。。。你整半天搞什么飞机
匿名书友
待看
匿名书友
不如之前的好看。

港九那个前期就过得去。
匿名书友
这作者的书自嗨,无趣,腐臭
匿名书友
看着像是土著文。
匿名书友
无脑爽文。
匿名书友
虽然书写的不错,但是人物有些脸谱化,而且书中大体上只有扩张赚钱这一个基调缺乏调节性,所以看时间长了就会感觉文章枯燥乏味,没有读下去的欲望了。
匿名书友
主角靠假酒起家,性格挺果断。部分地方有点毒
匿名书友
好看
匿名书友
文笔一般,人物无智的小白文,部分情节太毒太睿智了。
匿名书友
对比前辈黑石密码,完全是低配低俗化的版本。
如果只是追求无脑爽,可以没问题,走上人生巅峰啥的。
1但有细节暴露作者本身就是一个下三滥的人:要拍一部写实黑帮电影,结果花了很多章节些如何勾搭后世漂亮的好莱坞女星,白日宣银。这是啥,这就是西门庆,夜夜想当新娘的那种,放在现实生活中就是猥琐老男人。
写作还是要有点追求的,迎合读者爽点没问题,但在可选择的情况考虑下提供下三滥的私货完全证明了写手本身就是思想龌龊。
2千金之子不做垂堂,第149章,都tm的积累了千万资产,亿万富翁,还tm亲自下场去策划抢劫,还用rpg,重军火,出了这么打的篓子,而且是的美军自己人流出来的,全是当fbi是傻子。
匿名书友
主角这个亿万富豪喜欢体验生活,用恐怖袭击的方式抢劫银行,亲自
匿名书友
文笔加一分,但让华人男主当小鬼当家的主角,作者认真的吗?还有主角的家世,进娱乐圈就是降维打击,起点太高你后面怎么写呀?还有开头对前世的详细描写,除了拖节奏毫无作用。
匿名书友
前几章文笔不错资料也有查但剧情实在太毒,主角从童星起步一纯华人居然能当小鬼当家的主角,真的是无语后面又去演包青天和F4,这是什么阴间职业规划,个人毒草。
匿名书友
一开始以为是毒,耐着性子看了几章,居然挺符合我的口味,文笔、剧情都算是上乘。这应该算是一本反套路的华娱文,你敢想象写到了五十多章,主角才11岁吗?作者年龄应该较大,部分描写年代感很强。这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就是生活描述很多,而且写的不错,让人有一定代入感。缺点是故事推进的很慢,作者明显是第一次写网文,铺垫有点多。
匿名书友
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有人以为像中国这样体量的国家,能靠一个人改变娱乐圈的格局
匿名书友
没啥意思,写东西没个重点,都是一笔带过。作者就没想好自己的亮点吗?有些文娱喜欢描写演员演戏、有些执着开车、有些刻画日常,作者是啥都不是!
匿名书友
反正有个剧情我是无法理解,主角他爹教育主角说祖上规矩山货人人有份,打了猎物要分肉,如果看到别人陷阱里抓了猎物,路过的甚至可以杀掉自取一半,自家是十里八乡的体面人,让主角一定守规矩。
后来有几个人猎熊把熊打成重伤,主角去捡漏把熊杀了,按照主角他爹之前说的规矩起码应该分一小部分给前面猎人吧,但这时候规矩就不存在了,我儿子杀的就是我儿子的,前面人没杀死就不是他们的。
这段剧情作者本意是想写别人无耻想白拿主角猎物,但结合作者写的规矩,读出来感觉是主角他爸太虚伪,分几块肉的时候讲究体面人守祖宗规矩,有熊胆这种好东西的时候规矩就是屁。